“家电召回令”剑指“差异化对待”
时间:2010-07-07 09:26:00 浏览数:
南都讯 “家电召回令或许可以解决目前存在的合资品牌‘差异化对待’问题”。上周末,国家质检总局出台了针对家用电器产品、汽车产品的召回管理规定和条例征求意见稿,家用电器在我国将首次被列入召回产品范围。佛山家电业内人士表示,召回令一旦实施,将会有效改善合资品牌的售后服务,对消费者来说是一件好事。
据业内人士介绍,家电行业也有自己的“丰田车事件”:去年5月,飞利浦在中国召回6000个咖啡壶,在美国、加拿大市场可以进行换机处理,而在中国市场消费者只能维修,不能退换;三星旗下一款双开门冰箱去年在韩国发生“自爆”事件,随后该品牌双开门冰箱在全球召回,而在中国市场销售的6个型号冰箱召回明显“慢半拍”。国人对“差异化对待”反感度越来越强烈。
征求意见稿提出,政策将会对国内外企业一视同仁。业内人士表示这个标准或许可以解决目前存在的合资品牌“差异化对待”问题。国美电器有关负责人熊峰告诉南都记者,在佛山,一些合资品牌售后服务差是出了名的,召回令一旦实施,将会有效改善合资品牌的售后服务,对消费者是一件好事。
创维彩电佛山办事处负责人陈金福在接受采访时表示,家电类产品召回分主动召回和责令召回两种方式。对于召回标准,意见稿中规定:家用电器产品中因设计、生产、指示等方面的原因使某一批次、型号或类别的家用电器产品中普遍存在的具有同一性的,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、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,施行召回制度。但是他同时也提出,由于是征求意见稿,所以对于如何界定“普遍同一性”、伤害性以及危险标准还没有明确细则,希望政府与各厂家能够协商提出具有建设性、可行性的标准。
一位业内人士表示,“家电召回令”有几个地方需要注意:首先就是细则的制定要全面细致,不要留下太多钻空子的地方,以免变成“雷声大雨点小”的新政;其次就是明确由哪些部门协调执行,明确如何有力监管违规企业。
(来源:南方都市报)












